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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9/12/17 04:11  

每平方公尺17萬3千元

〔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台中縣地價評議委員會16日公告明年公告現值及地價,公告現值平均比今年漲2.15%,公告地價較96年漲1.28%;豐原市中正路(博愛街口至信義街)兩側土地蟬聯地王,公告現值最高每平方公尺17萬3千元。

地政處代理處長陳文嘉表示,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公告現值應每年審定,公告地價則每3年審定一次,地價評議委員會在召開4次會議後,完成明年公告現值、公告地價及土地徵收補償公告現值加成數評議。

內政部要求應逐年調整公告現值至正常交易價格的9成,為執行該政策,地價評議委員會近來逐年調高公告現值,以確實反映房地產交易動態,評議結果,明年公告現值較今年微幅調漲2.15%,土地徵收補償地價則和今年一樣,維持依公告現值加4成;公告地價則較96年微幅上漲1.28%。

明年公告現值最高區段仍位於豐原市中正路和博愛街口至信義街之間兩側,每平方公尺17萬3千元,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7萬500元;公告現值最低區段為和平台八線(中橫公路)與台八甲線間之土地,每平方公尺59元,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12元。

陳文嘉說,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明年公告現值、地價於1月1日生效,作為土地移轉、設定典權、申報土地移轉現值的參考,也是政府機關徵收土地補償地價的依據;公告地價則作為民眾繳交地價稅計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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