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5月是房屋稅開徵期間,不過房屋稅跟一般地價稅、

 

奢侈稅自用住宅認定不同,舉凡只要房屋「使用現況」為住宅用,就可申報1.2%稅率

 

,不過地價稅與奢侈稅認定都跟「戶籍是否遷入」有關,自用住宅地價稅可節稅,而

 

奢侈稅自用住更關乎是否在售屋時遭課徵高額稅金。自用住宅認定房屋稅、地價稅

 

奢侈稅,3者有不同留需特別留意。以地價稅來說,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表示,所

 

謂自用住宅用地,依《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

 

該戶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使用,而根據《稅捐稽徵法》第21條,核課期間

 

為5年。 地價稅節稅方式非常容易,只要直系親屬包括未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的父母、

 

岳父母或成年子女戶籍遷入,就可稱作自用住宅。相較之下,奢侈稅自用住宅認定愈

 

愈嚴格,必須是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名下僅有1戶,且持有期間不能有出租

 

或營業使用,假若供父母設戶籍,也不能豁免。 財政部在4月11日也頒布新解釋令,單

 

身族群因換屋需求持有2戶自用住宅,在符合以上奢侈稅自用住宅條件為前提,出售其

 

中1戶自用住宅後,3個月內完成戶籍登記,可免課奢侈稅。 因此民眾不妨在今年9月22

 

前完成自用住宅戶籍遷入,可節省地價稅,至於奢侈稅,因採取成交總課徵,民眾得

 

依據財政部規範,千萬別鑽漏洞以免遭課徵高額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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